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拟对一批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包括机床、教学实验仪器仪表、电脑、空调、电视机、交换机,以及课桌、椅等各类家具。该批拟报废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共计3154759.34元。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9日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电纪检室:0518-85987066或资产管理处:0518-85987199。
附件:资产处置清单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