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
水平和使用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党委书记、校 长
副组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纪检室、教务处、
发展规划处、后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财
务审计处、继续教育处、工会、粮油食品工艺系、机电工程系、
交通运输系、信息工程系、经贸服务系、基础部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资产管理处负
责人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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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研究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管理工作中的
重要事项。
3.全面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重大问题作出
决策。
4.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资产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和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统筹做好
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分析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3.完成省财政厅年度资产绩效考核工作,配合省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做好年度资产审计检查工作。
4.做好学校资产基本信息收集、统计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5.定期组织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账物相符。
6.负责学校科研、教学、行政办公等房屋的配置、调整。
7.负责学校房屋出租出借的论证、审核和报批(报备)等工
作。
8.负责学校资产的日常管理,对长期闲置、报废、报损等资
产进行处置。
9.协调学校各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工作,解决资产使用和管
理中出现的问题。
10.制定资产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对学校资产进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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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
务。
四、资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2.对本部门资产定期检查核对、清查盘点、保证账物相符。
3.定期检查本部门资产标签粘贴情况,发现粘贴错误及破损
情况,及时联系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标签更换。
4.做好本部门新增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及日常维护保养工
作。
5.及时做好本部门资产的调配、调拨、处置、报损、报废等
相关工作。
6.负责本部门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退休、调离学校时,资
产变动、移交等工作。
7.完成资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各部门按照人员职责分工自行调整,
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学校资产管理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