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市级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连教办职函〔2023〕3号)精神,经学校推荐、专家组评审、网络公示等,我校杨鹏飞班主任工作室列入第二批市级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
名单。
上一条:喜报!我校“金谷”艺术团 通过五年制高职学生艺术团验收
下一条:“无偿献血、心系社会、奉献爱心” ——我校2023年爱心献血活动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