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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届"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评选活动旨在全面展示我校学生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深入推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构建人文校园、幸福校园。通过选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见贤思齐、奋发有为,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青春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国桥、潘迪

副组长:祁德新、杨健、董峻

(二)工作小组

组长:王志

成员:杨娜、吴典军、孙誉格、祁大波、殷潇雨、陈海芹、周恒大、孙明月

三、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一至四年级学生(往届"校园十佳之星"获得者、正在或即将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除外)。

四、评选类别

本次评选共设十个类别,分别为:技能之星、学习之星、励志之星、礼仪之星、公德之星、劳动之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社团之星、管理之星。

五、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

3、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特殊才能,为学校赢得荣誉;

4、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师生好评。

(二)专项条件

1.技能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技能训练活动;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奖。

2.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好问,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分析,勤于总结,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突出,总成绩稳定在班级前5名;能够主动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至少有一名帮扶对象;积极配合老师营造班级良好的学习氛围。

3.励志之星:生长在贫困家庭、特殊家庭,或者身有残疾、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远大的理想,面对挫折有迎难而上、不畏艰难的勇气,没有优越的家庭和自身条件却有着令人敬佩的人格力量和较优异的学习成绩;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为家里减轻负担。

4.礼仪之星:举止文明,仪表整洁,尊重他人,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团结协作;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公德之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计个人得失,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活动以及各种公益活动等;有较多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

6.劳动之星:积极参加班级值日工作,认真负责做好每一件事情,清卫工作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好评;有较高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各项环保活动;为推动学校环保教育作出贡献,成效显著。

7.体育之星: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在校运动会时能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体育特长项目;在校级以上的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8.才艺之星:在音乐、体育、美术、科技、舞蹈、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团体活动。

9.社团之星:积极参与各项社团实践活动,有组织社团活动的能力,在实践中学习,并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参与,在社团活动中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10.管理之星:学校各类团学组织的学生干部,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创建了卓越的团队形象,营造了优秀的团队文化。

六、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7日-3月25日)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评选氛围。各系要深入动员,确保评选活动人人知晓、积极参与。

(二)推荐评选阶段(3月26日-5月23日)

班级推荐:各班级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每班每类别限报1人。

系部评选:各系组织评审,确定"系部之星",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推荐校级候选人。

学校评审:工作小组组织综合评审,拟定"校园十佳之星"建议名单,报领导小组审ā�

(三)公示表彰阶段(5月26日-学期末)

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表彰: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先进事迹,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七、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及相关证明、系部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各系于5月1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田春娥老师处。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程序,按时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

九、其他事项

"校园十佳之星"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将优先推荐参评省市级各类评优。本通知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校园之星”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二:“校园之星”候选人汇总表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