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函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你单位申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备案申报材料收恐。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斤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要求,经审核评估,同意你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上一条:关于公布连云港市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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