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316号)要求,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申报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经研究,拟将南京技师学院、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等2家新申报单位列为我省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南京交通技师学院等3家老培训基地列为我省2016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继续支持单位;拟将刘进峰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韦冬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田明技能大师工作室(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陆跃忠技能大师工作室(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宏文技能大师工作室(江苏国信协联能有限公司)列为我省2016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16年9月20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
联系电话:省人社厅025—83276090(职业能力建设处),025—83236009(监察室)
省财政厅025—83633141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