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 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军转班学员校外实习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员对所学专业知识建立感性认识,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员职业综合素质的有效手段。为深入拓展军人转业培训工作,保障军转学员技能培训的效果,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各专业要逐步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最后一年安排顶岗实习。从岗位锻炼到顶岗操作分步递进,实现顶岗实习预期效果。
2.顶岗实习是必修课程,最后一学年顶岗实习情况记入毕业考核。
3.各专业要认真落实实习岗位。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实习学员的岗位需求。
5.各专业要为学员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6.实习接收单位应向实习学员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员的实习报酬。
7.学员在外实习期间不得参加或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二、组织管理
8.顶岗实习工作由校就业处领导、协调,各系具体组织实施。
9.各专业要专人对每位学员的顶岗实习进行管理。
10.实习开始前,各系要召开顶岗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目的、要求,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意识教育,宣布实习纪律、实习安排和各实习单位名单等,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顶岗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11.自行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的学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系同意。实习期间的要求与其他学员完全一样,实习期满须按规定返校并上交相应材料,学员本人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三、企业的职责
12.企业是学员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者,企业具体负责学员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3.负责学员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并填写《学员顶岗实习鉴定表》相关内容。
四、顶岗实习学员的职责
14.顶岗实习的学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又是企业员工,要服从企业和学院对实习的安排和管理。自觉遵守企业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做到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不做损人利己、有损企业形象和学院声誉的事情。
15.按照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独立工作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技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6.注意交通、财物、饮食卫生及人身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17.认真撰写实习实习报告。
五、考核评价及奖惩
18.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工学结合实习鉴定表》。
19.顶岗实习综合成绩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学校为优秀学员颁发奖学金。
20.学员在工学结合中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应及时通知学校,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